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8:10:41

2013年注册规划师考试法规复习笔记2

城乡规划法
1、立法背景:在90年规划法,和93年村庄集镇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总结而成。三次审议,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07年10月28日通过并公布。
2、意义: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其意义在于与时俱进,通过新法来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进一步确立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使各级政府能够对城乡发展建设更加有效地依法使规划、建设、管理职能,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框架,共七章,七十条,分别为总则,规划的制定,规划的实施,规划的修改、规划的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4、目的,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五项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
2)先规划后建设原则,3)环保节能,保护耕地的原则,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特色风貌的原则,5)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的原则。
6、城乡规划实施的原则:
1)地方各级政府,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的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2)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即应当优先安排基础、公共设施,妥善处理新旧区建设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定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基、公设施,保护自然生活,体现地方特色;
在旧城区改建,保护历史……,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造;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尖与经济和技术发展不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讯等需要,并符合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3年注册规划师考试法规复习笔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