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9:16:06

土地登记代理人辅导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

  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标的涉及金额巨大,加之还要进行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市场销售等,意向竞买人需要足够的时间进行市场分析、规划设计、方案比较、投资分析、风险分析、资金筹措、人员安排等准备,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 20 日发布出让公告,应当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发布,并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布,并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上发布
  出让公告应当公布拟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的时间、地点,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3)、竞买人、竞投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
  (4)、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拍卖时间、地点和竞价方式等;
  (6)、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7)、竞买保证金;
  (8)、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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