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6 19:16:27

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现阶段土地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其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并为土地利用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意义和作用
1.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来自www.Examw.com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与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利用长远规划,因此它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
例题:判断题
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
土地供给能力及各项建设对土地要求;
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原则有: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地;
提高土地利用率;
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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