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4-9 12:27:40

2012年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项目实施精讲(74)

(3)筹资质押运用
1)建设项目业主以其合法占有的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法处置,优先受偿。
2)建设项目业主或者第三人将其资金以特户、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资金优先受偿。
3)建设项目业主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或者自来水收益权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行使收益权收入的资金优先受偿。
4)建设项目业主以公司债券、票据、存款单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处置,优先受偿。
5)股份公司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处置,优先受偿。
6)建设项目业主以账户质押。www.examw.com
● 借款人收入账户必须开立在贷款银行,银行有权对账户内的资金监管;
● 建立偿债资金专门账户;
● 借款人如果还款违约,银行有权从借款人账户扣收到期贷款本息。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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