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ldcr 发表于 2012-2-13 23:28:04

2012年税务代理实务预习——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一、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基本内容

  1.标题

  2.编号

  3.收件人

  4.引言

  5.鉴证实施情况

  6.鉴证结果

  7.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签章

  8.报告出具的日期

  9.附件

  二、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基本操作程序

  (一)整理分析鉴证相关证据和信息资料

  1.鉴证材料涉税鉴证的证据资格

  2.鉴证材料涉税鉴证的证明能力

  3.确认证据和作出鉴证结论的标准

  (二)编制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在编制涉税鉴证业务报告时,如发现如下对所进行涉税鉴证产生影响的事项,注册税务师不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的鉴证结论,应选择发表保留意见的鉴证结论:

  1.证据不符合充分性、适当性的要求;

  2.数据审核结果与申报结果不符;

  3.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

  4.对被鉴证人编制的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持有重大异议;

  5.审核范围受限制难以对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三)复核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四)签发、编号,形成正式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五)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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