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8:33:53

2011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考点第二章(7)

  七、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经理的任职资格(与董事同)和聘任(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注意】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八、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除了拥有股东大会的职权)
  (1)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
  (2)审议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1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设立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管可兼任。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专门委员会的种类: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中,后三种,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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