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综合法律知识辅导:环境保护法
第一节 (一)环境保护法律制度1、环境与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了解198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3)公众参与原则
(4)污染者付费(负担)原则
3、环境监督管理机构
4、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三同时”制度
例题.“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的制度。
A.同时设计 B.同时施工
C.同时投产使用 D.同时安装 答案:ABC
(3)限期治理制度
(4)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5)征收排污费制度
(6)环境标准制度
5、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1)环境民事责任
(2)环境行政责任
(3)环境刑事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三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
1、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
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一些外界物质进入大气,导致大气特性改变,使人类的生命、健康、财产以及生态系统遭受危害的现象。
了解2000年4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防治大气污染的职责
(2)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主要规定
3、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4、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
5、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
6、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水污染防治法
1、水污染防治法概述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了解1996年10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3、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职责
(2)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关
(3)水污染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
4、防止地表水污染
5、防止地下水污染
6、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概述
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了解2003年6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权
(2)政府在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
(3)放射性污染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3、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4、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5、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并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
6、放射性废物的管理
7、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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