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9:30:04

综合法律知识历年真题回顾:第3章

1.(2005,1)根据承担责任者主观上有无过错,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 )。
A.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B.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C.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D.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责任的分类,此知识点在历年中多有涉及,考生务必掌握其分类划分。法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种类:(1)根据违法的性质和危害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违宪法律责任。(2)根据承担责任者主观上有无过错,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3)根据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身份和名义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4)根据承担责任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正确答案是A。
【答案】A
2.(2009,4)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主体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B.全国人大主席团主席
C.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D.5名以上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主体。依据第4题的解析,本题选C。
【答案】C
3.(2005,3)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称为( )。
A.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行政规章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我国法律渊源的种类。行政法规是由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效力和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正确答案是B。
【答案】B
4.(2005,4)特别行政区有关机关制定和认可的法律规范,不得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抵触,并且应当报( )。
A.全国人大批准
B.全国人大备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批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我国法律渊源的种类。特别行政区的法是指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分为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和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法。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法是指由特别行政区的有关机关制定和认可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类法律不得与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相抵触,并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l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正确答案是C。
【答案】C
5.(2009,2)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是法律的( )。
A.调整方式
B.调整对象
C.制定先后
D.效力高低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有两个方面,首要标准是调整对象,次要标准是调整方式或调整手段。故本题选B。
【答案】B
6.(2005,6)以下选项中,( )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
B.合同法
C.仲裁法
D.民事诉讼法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我国的法律体系。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九大基本的法律部门,包括宪法部门、行政法部门、刑法部门、民商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部门、军事法部门、程序法部门。不同法律部门之内又有具体的法律。正确答案是A。
【答案】A
7.(2005,7)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在逻辑上周延的规范,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即( )。
A.行为、处理和制裁
B.假定、处理和执行
C.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D.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裁决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规范的结构。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包括三个要素:(1)假定又称行为条件,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的部分。(2)处理,又称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范中为主体规定的具体行为模式,即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3)制裁,又称法律后果,制裁是法律规范中规定主体的行为违反法律要求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或引起何种国家强制措施的部分。这里的制裁区别于法律裁决。正确答案是C。
【答案】 C
8.(2005,8)“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这一规定属于( )。
A.情况性规范
B.非确定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规范的种类。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确定性规范有绝对确定性规范和相对确定性规范之分。相对确定性规范又分为必择其一的规范、任选的规范和情况性规范三种。准用性规范也属于确定性规范之一种。而非确定性规范则主要是指委任性规范。正确答案是A。
【答案】A
9.(2005,9)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制定基本法律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我国的立法体制。《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正确答案是A。
【答案】A
10.(2005,11)我国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 )通过。
A.全体代表的l/2以上的多数
B.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
C.到会代表的l/2以上的多数
D.到会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l/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正确答案是B。
【答案】B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综合法律知识历年真题回顾:第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