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9:30:04

综合法律知识历年真题回顾:第5章

1.(2004,7)关于法律制裁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一样,基于违法行为产生
B.法律制裁是国家保护和恢复法律秩序的强制性措施
C.法律制裁应当由国家司法机关实施
D.法律制裁包括恢复权利性措施和惩罚性措施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制裁的实施主体。实施法律制裁的主体既包括国家司法机关,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而不限于国家司法机关。例如,行政制裁就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所以,C项为最合题意的选项。
【答案】C
2.(2004,8)下列选项中,属于立法解释的是( )。
A.在法律中另设专章或条款、附则直接进行解释,将解释的内容作为该法律的一部分
B.通过法律执法检查报告的形式来解释法律
C.有关国家机关对其制定的法律规范所进行的解释
D.对审判活动如何具体适用法律而作出的指导性解释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其制定的法律规范所进行的解释,故C项为最合题意的选项。选项A为立法,而非立法解释;D项为司法解释中的审判解释;B项不是正式的法律解释。
【答案】 C
3.(2009,3)下列选项中,属于非正式法律解释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票据法》的解释
B.最高人民法院对贪污贿赂行为的解释
C.省政府对《促进地方就业规定》这一政府规章的解释
D.出庭辩护律师对正当防卫限度的解释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非正式解释的概念。非正式解释,又称无权解释,指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对法律规范所作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任意解释,是指公民、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社会组织或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按照自己的解释.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另一种是学理解释,是指有关专家、学者在学术研究、法学著作、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
【答案】D
4.(2008,4)无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主体是( )。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各委员会
D.30人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我国法律案的提案主体。《立法法》第l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国务院各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内设机构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正确答案是C。
【答案】C
5.(2008,5)下列关于我国法律主体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法律关系主体是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者
B.元国籍人不能成为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
C.国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D.非法人团体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即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和国家。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1)自然人,包括我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2)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3)非法人团体,如集团诉讼的当事人。(4)国家,国家是国际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关系的主体。正确答案是B。
【答案】B
6.(2008,6)根据承担法律责任的身份和名义的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为( )。
A.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B.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C.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D.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责任的种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法律责任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违法的性质和危害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违宪法律责任;根据承担责任者主观上有无过错,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根据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身份和名义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根据承担责任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所谓职务责任是指行为人以公务的身份或名义进行活动而违法时,由其所属的机关和组织来承担的法律责任。所谓个人责任是指行为人以个人的身份或名义进行活动而违法时,由其个人来承担的法律责任。正确答案是A。
【答案】A
7.(2007,1)法律( )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作用。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预测作用
D.教育作用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的规范作用。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包括法律调整的影响和法的思想影响。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作用。其中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法律通过评价作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正确答案是8。
【答案】B
8.(2007,2)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裁决。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D.国务院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的效力的裁决。《立法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问、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正确答案是8。
【答案】B
9.(2007,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案,要由( )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案的通过。通过法律案,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表决来决定法律草案能否成为正式法律的活动。这是立法程序的第二阶段,也是立法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它决定着一部法律草案能否最终成为正式法律。根据《立法法》第22条和第40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案,是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正确答案是8。
【答案】B
10.(2007,4)关于法规汇编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法规汇编具有系统性
B.法规汇编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C.法规汇编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民间的
D.法规汇编可以创造新法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规汇编。法规汇编属于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方式之一,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将规范性文件依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做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其特点是:一是具有系统性,即根据不同的目的,可以按照时间顺序、部门法分类或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等标准,将规范性文件汇编成一定的系统。二是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因此不属于法的创制活动。三是法规汇编既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非官方的。所以D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D。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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