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9:30:04

综合法律知识历年真题回顾:第24章

1.(2008,52)企业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应当审查具体的行政行为( )。
A.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
B.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无误
C.是否依据法定程序进行
D.内容是否公正合理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案件审判的特点。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无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判决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做出判断,一般不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正确答案是ABC。
【答案】ABC
2.(2008,53)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形有( )。
A.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
B.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事实认定的
C.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D.被告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保全。《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或者补充证据。”收集证据不是人民法院的义务,而是其一项权力。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主动收集证据,这些情况主要有:原告或者第三人及英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正确答案是ABC。
【答案】ABC
3.(2008,54)具有下列( )情形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A.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B.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
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D.起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案件审判的特点。由于以下任一原因,人民法院可做出驳回判决:起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或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其他应当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其履行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正确答案是ABD。
【答案】ABD
4.(2006,56)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下列情形中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又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是:经过复议,复议机关( )。
A.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
B.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C.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D.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至于D选项如果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但是对该行政行为的定性没有影响的也不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正确答案是ABC。
【答案】ABC
5.(2005,51)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
A.甲认为某省工商局印发的一个适用全省的管理办法不合理而提起诉讼
B.乙认为其工作单位某市税务局无理扣发其奖金而提起诉讼
C.丙认为某市工商局扣押他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正版光盘而提起诉讼
D.丁公司认为某市环保局违法要求其维修一公共排水系统而提起诉讼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正确答案是CD。
【答案】CD
6.(2005,52)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人民法院管辖
B.经复议的案件,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确认发明专利权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故C正确。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应选B。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应选A。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应选D。正确答案是ACD。
【答案】 ACD
7.(2000,63)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是指( )。
A.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B.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C.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
D.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形式
E.补充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的不足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法关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可以选择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有三类: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因此,选项AC为正确选项。选项B很具有迷惑性,但须注意,如果仅仅“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并未对定性产生影响,并不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故B项应排除。选项DE显然不属于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也应当排除。
【答案】AC
8.(2000,64)人民法院在审理终结后,可以作出( )的判决。
A.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B.变更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C.强制作出某一特定行为
D.责令行政机关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E.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义务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判决。《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律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由此,选项ABE为正确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8条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据此,选项D为正确选项。选项C没有法律依据,不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答案】 ABDE
9.(2000,65)在行政诉讼中,我国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判决的法定理由包括( )。
A.滥用职权
B.违反法定程序
C.判决显失公正
D.主要证据不足
E.没有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作出撤销判决的法定理由。《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律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由此,选项ABDE为正确答案。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所以,选项C错误。
【答案】 ABDE
10.(2000,66)一日许某因闯红灯被罚款30元。许某不服,于次日向所属交通管理大队提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许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期间,该市交通管理局以内部行政督查决定的形式,撤销了该行政处罚决定,并由市交通管理局督查部门的工作人员与该地交通管理支队队长共同出面,将罚款交还许某,但许某并未撤诉。人民法院对此应做如下处理( )。
A.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已不存在,原告的诉讼标的消失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
B.征求原告是否同意撤诉,如原告仍不同意撤诉.应审理原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如其违法,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
C.以交通管理局的撤销决定为内部行政行为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D.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E.征求原告是否同意撤诉,如原告仍不同意撤诉,应审理原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如其合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判决。《行诉解释》第50条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选项BE符合该司法解释的规定。
【答案】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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