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综合法律知识考点5.8:渎职罪
第八节渎职罪一、渎职罪的概念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渎职罪的特征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以负有一定的职责为必要条件。
(4)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一般是故意。
三、渎职罪的内容
(1)滥用职权罪。
(2)玩忽职守罪。
(3)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5)环境监管失职罪。
(6)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7)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罪。
(8)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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