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9:30:04

2012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考点: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在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的基础上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法律部门及其划分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
  法律部门是依据一定标准对法律规范所作的划分,该标准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的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
  其次的标准是法律的调整方式或调整手段。
  三、我国的法律体系
  (一)宪法部门
  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核心的法律部门,是整个法律体系的主导和基础。
  (二)行政法部门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政管理主体、行政程序、行政行为、行政监督和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三)刑法部门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四)民商法部门
  民商法部门由民法和商法两部分构成。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民法典,采取的是单行法的形式。
  (五)经济法部门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六)社会法部门
  (七)程序法部门
  程序法包括诉讼程序法和非诉讼程序法两部分。调整因诉讼活动和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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