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9:44:58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知识真题精选及解析93

1.2008年9月1日,某省会城市的七大商场以厂家售后服务质量不好为由,联合宣布拒绝销售“阳光”牌彩电,同时将各自商场内的“阳光”牌彩电撤下专柜。经证实,任何机关都没有接到过关于“阳光”牌彩电的投诉。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七大商场的上述做法属于( )行为。
A.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
B.限制商品的销售数量
C.联合抵制交易
D.分割销售市场
正确答案:C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反垄断法中的限制竞争行为。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008年单项选择第37题)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消费者依法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双倍赔偿责任的是( )。
A.所售产品包装上未注明保质期
B.所售产品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
C.谎称某国内企业产品为“欧洲原装进口”
D.出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正确答案:C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1+1”赔偿规则。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题中,C选项明显成立欺诈,属子欺诈行为。
(2008年单项选择第38题)
3.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下列做法中,符合邀请招标规定的是( )。
A.招标人向4个特定的法人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但其中有2个法人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B.招标人邀请了4个符合要求的法人组织投标,有2个投标人投标,招标人决定重新招标
C.某市政府认为省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宜公开招标,予是自行决定邀请招标
D.某县政府认为省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宜公开招标,报请上级政府(地市级政府)批准后,进行邀请招标
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为邀请招标。我国《招标投标法》第17条规定:“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因此,本题中选项A错误。《招标投标法》第28条第1款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因此,本题中选项8正确。而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1条的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所以,选项CD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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