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9:44:58

2012年经济与民商知识考点1.7:民事责任

第七节 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或其他民事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1)从责任的性质看,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的,以财产性的经济补偿为主。
  (2)从处理纠纷的原则看,民事责任一般都是以损失填补和恢复原状为原则。
  (3)从财产的归属看,补偿金一般归属于受害人。
  (4)从强制的程度看,民事责任除法律规定外,往往还允许当事人自由处分,可以自行协商,或减或免,国家一般不干预。
  二、民事责任的类型
  1.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2.单方责任与混合责任
  单方责任,是指由一方依法单独承担对他方的民事责任。混合责任,是指由各方依法对其行为承担的民事责任。
  3.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单独责任,是指依法由一人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共同责任,是指依法由数人共同承担的民事责任,如共同侵权民事责任。
  4.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根据所适用的归责原则是否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5.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根据共同责任中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为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
  6.违反合伺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
  根据责任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这是对民事责任的基本分类。
  三、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四、侵权的民事责任
  1.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要件
  (1)损害事实。
  (2)违法行为的存在。
  (3)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2.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主要包括:①自助行为;②正当防卫;③紧急避险;④受害人过错;⑤不可抗力;⑥意外事件。
  3.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因产品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用户因使用不合格的产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
  (3)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因环境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行为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告须证明其所受损害与被告违法污染环境之间有因果关系。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施工人能证明其已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而且这些标志足以使任何人以通常的注意即可避免损害的发生,则不必承担责任。
  (6)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7)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8)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4.侵权损害的赔偿
  它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侵害财产权的赔偿;②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③侵害人格权的损害赔偿;④侵害知识产权的赔偿;⑤共同侵权造成的损害的赔偿;⑥双方都有过错和双方都无过错时的责任分担;⑦行为人为公益或他人利益而受到损失的赔偿。
  五、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主要包括: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害;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修理、重作、更换;⑦赔偿损失;⑧支付违约金;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⑩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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