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9:44:58

2012年经济与民商考点3.8: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八节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一、公司的合并
  1.公司合并的概念和形式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通过订立合并合同,依照法定程序,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2.公司合并中债权债务的承担
  公司合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的分立
  1.公司分立概述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分立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2.公司分立中的债务承担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增加资本
  公司增加资本,是指公司设立后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增加公司的资本总额。
  四、公司减少资本
  公司减少资本,是指公司为一定目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减少公司资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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