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考点:货物运输合同
一、货物运输合同概述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将货物安全、及时、完整运到目的地,交付给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的合同。
(1)货物运输合同标的是运输行为。
(2)收货人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
(3)货物运输合同格式具有标准性。
二、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
1.托运人的义务
第一,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包装运输货物。
第二.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运输货物
第三,交付运输费用。
2.承运人的义务
第一,检查运输货物及其包装。
第二,按合同约定将运输货物运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3.收货人的义务
第一,领取运输货物。
第二,检验运输货物。
第三,支付运输费用。
三、货物运输合同的风险承担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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