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9:44:58

2012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考点:保管合同

  1.保管合同概述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一,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第二,保管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
  第三,保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第四,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
  第五,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2.保管合同的效力
  (1)保管人的义务
  第一,给付保管凭证。
  第二,妥善保管保管物。
  第三,履行危险通知义务。
  第四,返还保管物。
  (2)寄存人的义务
  第一,在有偿保管合同中给付保管费。
  第二,负担必要费用的义务。
  第三,告知义务。
  第四,声明义务。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2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考点:保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