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9:57:37

黑龙江2012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

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时间:2012年2月24日-3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573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3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38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2年5月14日-5月18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
已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6月5日-6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2年6月12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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