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9:57:37

河南省2012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省人事考试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有关审核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考生、报考单位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人事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认真、细心录入考生信息,建立考生信息录入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并通过审查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四)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社会工作师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报名汇总时,将初级与中级的考生分别汇总,要认真进行校对。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其它考试禁带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进入考场。
(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八)其它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九)全省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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