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9:57:37

深圳市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置

其它事项 (一)报名组织。
具体报名工作由市考试院组织。
(二)考场设置及准考证的获取。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报名完成的考生不需前往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必须在考试前的7—15天内自行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 查询准考证获取方式,根据获取方式,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8〕103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四)证书发放。
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部考试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者,颁发《职业水平证书》。证书发放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目查询。
(五)考试用书。
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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