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20:02:00

2012社会工作者考试: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

 社会救助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老年、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获得救助是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社会工作是科学的助人活动,是实现这种公民权利的制度化途径。
  按照救助类型,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可以划分为:一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法规;二是专项救助政策法规;三是临时救助政策法规。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
  主要依据1999年颁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1、低保对象 .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低保标准、家庭平均收入、非农业户口;四类人员。
  2、城市低保金的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1)申请:由户主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2)审批:所在地基层政府初审后上报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审批。自申请人提出申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发放:每月及时足额发放,货币为主,尽量通过金融系统社会化发放,必要时候也可以实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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