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20:06:51

201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中级社会工作师实务辅导(3)

第三章 儿童社会工作
一、儿童的需要:
获得基本生活照顾的需要、获得健康照顾的需要、获得良好家庭生活的需要、满足学习的需要、满足休闲和娱乐的需要、拥有社会生活能力的需要、获得良好心理发展的需要、免于被剥削伤害的需要。
二、儿童的问题:
1、环境对儿童的伤害
贫穷问题、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儿童营养问题、童工现象
2、儿童发展障碍
学习压力和智力发展问题、代际冲突带来的儿童发展障碍、儿童在同伴交往中的困惑、儿童道德发展中的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特殊情境中的儿童问题。
三、儿童社会工作的特点
1、儿童社会工作是一个科学的专业体系
对象是所有儿童及所有方面的问题;目的是激发儿童自我发展、自我成长的潜能;需要运用专业的手段
2、儿童社会工作具有积极的社会功能
促进儿童发展的功能;促进社会安全与发展的功能
3、儿童社会工作具备坚实的社会基础 专业价值,
儿童福利及儿童福利政策是坚实社会基础;科学进步的儿童观是儿童社会工作的伦理基础;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尊重主体、接纳、自决、个别化、正面引导、一致性)
4、儿童社会工作依据科学的儿童发展理论
生物学方面的理论、心理学方面的理论、社会学方面的理论中华考试网(www.Examw。com)
四、微观的儿童社会工作
对生活境遇不良的儿童的救助;对孤儿、弃儿的救助;残疾儿童的康复和教育;对行为偏差儿童的矫治;对青春前期儿童的辅导
五、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1、儿童个案工作的方法:个别谈话;咨询服务
2、儿童小组工作
3、儿童社区工作
六、未成年人的社会政策:
《未成年保护法》2007年正式实施。
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权和参与权。
国家有责任根据未成年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和优先保护,保障人的佥权益不受侵犯。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收养法》(1998年通过,1999年开始实施)收养条件:
一是无子女;
二是年满30周岁;
三是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四是未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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