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20:06:51

201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中级法规与政策辅导资料13

第九章 民间组织管理及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政策法规
1、基金会的分类:按是否面向公众募捐:①公墓基金会,可②非公墓基金会,不可。地域角度分类:①全国性公募基金会②地方性…。
2、设立条件:①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②800.400.200原始基金必须为到帐货币③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专职工作①人员④有固定住所⑤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组织结构:理事会构成与规模:理事5到25人,任期章程规定,不得超过5年。任满连选可连任。私人财立设立的,近亲属任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三分之一;其他基金会,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事在理事会任职。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设理事长(法代)、副理事长、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②职能:理事会是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开2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决议须经出席人事过半数通过有效。经三分之二以上有效的是:a.章程的修改b.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c.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d.基金会的分立、合并。会议应作会议记录,出席理事需审阅签名③监事及职能:a.任期与理事相同b.理事及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c.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d列席理事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4、财产的管理和使用:①境外不得在中国组织募捐②基金会及捐赠人等享受税收优惠③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不得私分④按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⑤每年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的不得低于8%,工作人员工资和办公支出不得超过总支10%⑥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向社会公布项目种类及申请评审程序⑦可以受助人签协议,约定……,基金会有权监督⑧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⑨注销后剩余财产应用于公益目的。中华考试网(www.Examw。com)
5、公益事业:①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活动②教科文卫体事业③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④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
6、对捐赠和受赠的总体规定:①捐应自愿无偿②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③捐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④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受法律保护⑤国家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对其给予扶持和优待⑥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突出的表彰。
7、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对捐赠的确认:受赠人接受后,应向捐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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