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20:06:51

201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中级法规与政策辅导资料20

第四节禁毒法规与政策
《禁毒法》遵循 "专群结合"、预防与惩治相结合、教育与救治相结合的原则。
一、禁毒的目的、方针和机制
目的: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
方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制贩吸并举。
机制: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将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宣传教育
全民禁毒。各级政府、各机关各团体各单位各企业都要进行宣传教育。
三、措施
1、社区戒毒:
公安机关责令戒毒,期限三年,户籍所在地或有固定居所的居住地接受戒毒。政府激增组织与戒毒人员签协议,落实戒毒措施,培训和就业援助,公法卫民提供指导协助;戒毒人员要履行戒毒协议,接受定期检查,不得复吸。
2、戒毒治疗:
戒毒机构必须有一定资质,必须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不得营利为目的;不得做广告;收取的费用必须按标准执行,发现复吸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3、强制隔离戒毒:
(1)强制隔离戒毒的适用情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
a)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b)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c)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d)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e)对于吸毒成成瘾,无法在社区戒毒的人员,公安机关可直接强制隔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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