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20:06:51

201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中级法规与政策辅导资料33

七、集体合同
1、集体合同的内容和分类
(1)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全卫生、保险福利
(2)类型: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行业或区域分: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2、效力
(1)生效条件:订立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合同之日起15日内没异议的,合同生效
(2)劳动标准: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个人合同不低于集体合同标准
3、工会作用
(1)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2)应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八、劳务派遣规定
1、概念:劳务派遣单位与被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被遣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给付劳务的新型劳动关系,一般发生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暂时性岗位。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进行劳务派遣。
2、劳务派遣单位义务:注册资本大于 50 万;旅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不派遣时发最低工资;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人员数量、期限、报酬、保险费、不得分个长期协议成短期;劳动者有权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得克扣报酬和收取费用。
3、用人单位义务: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条件和保护;告知劳动要求和报酬;支付加班工资奖金和福利;进行必要培训,长期时需调整工资;不得改派其他单位。
4、配派遣者的权利:同工同酬;参加组织工会;可退回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跨地区,报酬以当地标注执行。
九、非全日制用工规定
1、以小时计酬,每日工作小于4小时每天,每周不超24小时;
2、可口头订立,订立多个劳动合同,且互不影响;
3、无试用期;
4、随时终止,无补偿;
5、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报酬15日内支付。
第三节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一、工资
1、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同工同酬、逐步提高、国家宏观调控。
2、工资水平:单位自主确定,按月支付,法定休假日婚丧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时应发工资。
3、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正常劳动前提下,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分月最低和小时最低两种。
(1)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费用、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
(2)发布:省级劳保部门提出标准,省级政府批准,报纸公示7日。发布后7日报国家劳保部。
(3)调整:每两年至少一次,基于最低生活费用、价格消费指数、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
二、工作时间
8 小时每天;40 小时每周。
延长 1小时每天,保障健康前提 3 小时每天,不超过 36 小时每月。
需紧急处理和前修的可特殊规定。
加班工资,平时 150%,休息日 200%,节假日 300%。
三、休息休假
每周至少休息 1天。
年休假满一年才有。1-10年 5天;10-20年 10天;20年以上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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