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0:24:52

2011年注会考试归纳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体系概述

  从法律角度来讲,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体制下以法定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和,被称之为税法体系。但从税收工作的角度来讲,所谓税法体系往往被称之为税收制度。即,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总和。换句话说,税法体系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制度(简称税制)。

  二、税法的分类

  (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四种:

  1.流转税税法。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税法。

  2.所得税税法。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法。

  3.财产、行为税税法。主要是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课税。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税法。

  4.资源税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五)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三、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的现行税制就其实体法而言,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次较大的改革逐步演变而来的。

  四、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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