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0:24:52

2011注会考试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内容概述

    一、国际避税

  (一)国际避税概念

  避税,是指纳税人通过个人或企业事务的人为安排,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减轻或延迟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法和国家间的税收协定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其全球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的区别:

  国际避税采用不违法手段,而国际逃税则采用非法手段,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国际避税,有关国家一般只要求纳税人必须对其行为的合理性进行解释和举证,对其不合理收入和费用分配进行强制性调整,并要求补缴其规避的税款;对于国际逃税,一般要根据国内税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

  1.采取人员流动避税

  ① 转移住所

  ② 税收流亡

  ③ 税收协定的滥用

  2.通过资金或货物流动避税

  3.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4.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5.不合理保留利润避税

  6.不正常借款避税

  7.利用税境差异避税

  8.运用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方法避税

  9.利用避税地避税

  10.利用税收优惠避税

  (三)国际避税地

  1.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1)第一种类型的避税地,是指没有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

  (2)第二种类型的避税地,是指那些虽开征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税负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 的国家和地区。

  (3)第三种类型的避税地,是指在制定和执行正常税制的同时,提供某特殊税收优惠待遇的国家和地区。

  2.国际避税地的形成条件

  (1)能提供具有特色的避税条件

  (2)有与自己避税地特色相符合的地理位置

  (3)社会基础设施完善

  (4)政局稳定

  二、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一)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

  1.在税法中制定反避税条款

  2.以法律形式规定纳税人的特殊义务与责任

  3.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4.开展国际反避税合作

  (二)完善转让定价的税制立法

  1.转让定价税制的适用范围

  2.转让定价税制的实施程序

  (三)应对避税地避税的对策

  1.受控外国公司的界定

  2.应税归属收入的确定

  (1)区域性或管辖区法

  (2)交易法

  3.已归属收入征税方法的确定

  4.已归属收入纳税义务的确定

  5.CFC规则中的免税规定

  (四)国际税收协定滥用的防范措施

  1.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

  2.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

  (1)排除法

  (2)真实法

  (3)纳税义务法

  (4)受益所有人法

  (5)渠道法

  (6)禁止法

  3.严格对协定受益人资格的审查程序

  (五)限制资本弱化法规

  资本弱化又称资本隐藏、股份隐藏或收益抽取,是指跨国公司为减少税额,采取贷款方式替代莫股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融资。防范资本弱化的主要方法:

  1.正常交易法

  2.固定比率方法

  (六)限制避税性移居

  1.限制自然人移居的措施

  2.限制法人移居的措施

  (七)限制利用改变公司组织形式避税

  (八)加强防范国际避税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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