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21:22:47

管理咨询师考试:组织咨询中应追求职、责、权对等

组织咨询中应追求职、责、权对等
一、职、贵、权的含义
职是指组织系统中职位或岗位。
责,又叫职责,是指组织系统中对应职位或岗位应承担的责任,亦即必须完成企业总目标中的一份义务。职责的规定必须做到边界清晰,工作结果可以度量。对于职责,目前存在着多种理解和表述。如对原材料采购员的职责规定,第一种是按照工作范围要求,表述为“负责采购生产用的全部原材料”,表示在什么范围做工作;第二种是按照工作内容要求,表述为“负责生产用的全部原材料的计划、采购、库存资金管理和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工作”,表示在什么范围内做什么工作;第三种是按照工作结果要求(目标),表述为“按品种、质量、进度、费用和资金要求为生产提供全部原材料”,表示在什么范围内其工作结果应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显然第三种理解和表述比较准确,责任边界清晰,工作结果可以度量,而且更容易形成目标细分化,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权,又叫职权,是完成职责所应有的权限。管理中权限内容至少包括:信息收集权、建议权、报告权、检查权、确认权、考核权、决定(决策)权和指挥权等。职位和职责的不同,则所赋予的权限内容与运用范围将是不一样的。
二、职、责、权的对等关系
组织中每个部门(或岗位)的职、责、权应保持对等的关系,即处在什么职位,就应该承担什么义务,享有什么权限。三者互为条件,又互相制约。当职、责、权之间失去均衡,组织将出现混乱,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只有当职、责、权对等,组织才能发挥最佳效果。
三、职、责、权不等的防止
既然职、责、权不等对组织破坏性很大,就应该尽量防止。其主要方法有以下几项:
1.必须以工作结果的目标责任作为每个岗位的职责。这些目标责任必须是明确的、可度量的。例如对设备部门,其职责不是规定“维修好设备仪器”,而是规定“保证运行中的设备仪器不出现故障停机”。对于生产部门不是规定“组织好生产”,而是规定“按计划完成产品的品种规格、品质、交货期和成本”。这两种规定重要的区别在于,前者实质上只规定了“做什么”,后者不仅规定了做什么,还规定了“完成到什么程度”
2.必须制定有效的控制规程,包括作业控制规程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规程,杜绝放任自流现象的发生。
3.建立科学的人事考核评价制度。通过人事考核,评价每个员工的业绩与遵守公司规定情况。对于因工作态度和道德品质问题而产生的失职和违纪,管理者必须有明确的态度和克服的措施,不应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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