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22:24:27

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的职工(童工)或者因工死亡职工(童工)的权益

    犯警用工单元,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挂号、存案的单元、被依法明日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挂号、存案的单元,以及违法使用童工的单元。这些单元属于不正当的用工主体,应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赏罚。这类单元对其受到事情危险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造成伤残、衰亡的童工,必需依法承担抵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划定,犯警用工单元因工伤亡人员,由地址单元给以一次性抵偿,抵偿尺度不得低于本条例划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保障部2003年9月发布的《犯警用工单元伤亡人员一次性抵偿法子》对上述伤亡人员的抵偿作了如下划定:

    (1)劳动能力剖断。受到事情危险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的劳动能力剖断,按属地原则到单元地址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剖断委员会打点,剖断费用由地址单元支出。

    (2)一次性抵偿的项目。搜罗“治疗时代的费用”和“一次性抵偿金”,此鱿负“治疗时代的费用”,搜罗在劳动能力剖断之前进行治疗时代的糊口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时代的伙食津贴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划定的尺度和规模支出;“一次性抵偿金”的支出尺度,以单元地址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域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较,1级伤残的为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基数的10倍,5级伤残的为基数的8倍,6级伤残的为基数的6倍,7级伤残的为基数的4倍,8级伤残的为基数的3倍,9级伤残的为基数的2倍,10级伤残的为基数的1倍,造成职工或童工衰亡的按基数的10倍一次性支出抵偿金。

    (3)一次性抵偿金数额理当在受危险者衰亡并司理动能力剖断后确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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