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22:24:27

保险考试辅导之寿险投保时须知

1.当真填写投保书
  (1)亲自填写「投保书」,要保书上有关奉告事项应如实奉告;不隐瞒不漏失踪,以确保投保後的权益。
  《保险法》第十六条划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理当向投保人声名保险合同的条目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形提出询问,投保人理当如实奉告。
  投保人居心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奉告义务的,或者因过失踪未履行如实奉告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抉择是否赞成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居心不履行如实奉告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情,不承担抵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踪未履行如实奉告义务,对保险事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情,不承担抵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要保书上「投保人(签章)」栏应亲自签名或盖章,并请被保险人於「被保险人(签章)」栏亲自签名或盖章。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划定:以衰亡为给付保险金前提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赞成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2.索取首期缴费收条
  在保险公司未签发保险单前,连同投保书一路缴付首期保险费时,应向营业员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条或保费收条。为确保你投保的权益,最好不要收取营业员以小我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
  3.索取保单并当真审查保单内容
  填写投保单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一个月内(奸细作况除外),您将收到正式保险单。收到保险单后,您务必进行当真审核,发现讹夺之处,要求营业员实时交保险公司更正。如确认保单无误,请填妥保单回执交营业员带回公司以确保您的权益。
  4.善用契约撤销权
  保单撤销权是指投保人在收到寿险保单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收保险费。为确保该项权力的顺遂行使,请务必注重:
  (1)收到保险单时,必然要填写保单回执,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以回执日期作为您收到保单的日期;
  (2)投保人行使契约撤销权,可以非论撤销原因,但必需以书面为意思暗示,口头申请无效;
  (3)因为契约撤销权影响营业员益处,营业员可能加以劝阻,这时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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