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22:24:27

保险案例分析:生育保险费应由谁承担

   【案情】

  某服装公司按照划定自2007年加入了生育保险,并按照要求以公司职工工资总额0.9%的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该公司女职工较多,公司即自行划定每个女职工承担一部门保险费,按女职工月工资0.3%的比例向女职工征收生育保险费。这笔费用该公司并未缴给社会保险机构,而是冲抵了公司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后女职工得知按照国家划定职工小我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用,遂向劳动保障部门纺暌钩此情形,劳动保障部门到该公司体味情形后,责令该公司更正。该公司即撤销了向职工征收生育保险费的抉择,并退还已经向职工征收的生育保险费。

  那么,该公司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应该由谁承担呢?

  【评析】

  这是一路因生育保险费的承担而发生的争议。生育保险费应由企业承担。其法令依据有,事理动部1994年公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法子》第4条划定:“生育保险按照‘以支定收,收支根基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必然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成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平易近政府按照打算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按照费用撑持情形当令调整,但最高不得跨越工资总额的l%。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时代费用措置,列人企业打点费用。职工小我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法子》(青岛市人平易近政府令第151号)第五条划定:“用人单元理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元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9%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小我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该企业向职工小我征收生育保险费显然违反了国家划定和处所划定,应予以更正。

  生育保险是对女性劳动者因生育后世而且则间断收人来历时,由社会和国家给以其需要的物质辅佐的一种社会保险轨制。生育保险对女职工妊娠、临蓐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供给身体保健、医疗处事及有薪假期。生育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恢复,使妇女平安、健康地渡过生育时代,呵护女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进而提高平易近族素质。

  【社保小常识】 生育保险的特点:

  (1)生育保险实施的对象限于城镇企业的女职工。女职工生育时代,享受产假、医疗处事和产假期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的合用对象应是达到法定成婚春秋,合适打算生育政策,处于生育期的已婚女职工。对虽处于生育期,但不合适法定婚龄、违反打算生育的女职工不合用。

  (2)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承担,职工小我不承担。这是生育保险与养老保险、失踪业保险的区别。就本案而言,某服装公司强制女职工小我按月工资的0.3%缴纳生育保险费,显然是违反法令划定的。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更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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