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22:24:27

社会保险: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记账利率09年将定为2.25%

   获悉,上海市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关于发布2009年度本市养老保险小我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2009年度本市城镇养老保险小我账户的记账利率为2.25%。
  城镇养老保险小我账户储存额(含虚账实记部门,下同)计息按自然年度结算。
  小我账户储存额存满全年的,按照年度记账利率计较年利息;未存满全年的,按照现实存储的月份数乘以年记账利率的十二分之一计较利息。小我账户储存额计较利息后见分进角。本通知执行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小我账户记账利率参照执行。此外,本市2008年度城镇养老保险小我账户的记账利率为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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