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注会:复习特别纳税调整
特别纳税调整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具体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控制包括:
(1)居民企业或者中国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外国企业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该外国企业50%以上股份;
(2)居民企业,或者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持股比例没有达到第(1)项规定的标准,但在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该外国企业构成实质控制。
(3)上述所指的实际税负明显偏低是指实际税负明显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的50%。
转让定价方法管理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二)再销售价格法
(三)成本加成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
(五)利润分割法
相关链接:一般企业纳税人采购存货的记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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