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22:24:27

社会保险辅导:深圳正式启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

   日前,深圳市金融办、深圳市公安消防局与深圳保监局连喷香魅召开深圳市火灾公家责任保险新闻发布会,此举标识表记标帜着深圳市火灾公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深圳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火灾公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次火灾公家责任保险试点规模为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夜总会、歌舞厅、歌剧院、卡拉OK等公家娱乐场所。以上场所经营者应按照自身经营规模及风险水平选择分歧保险金额的火灾公家责任保险,但对于第三方人身损害的根基保险抵偿责任限额,每人不低于20万元。10月15日之前将实现火灾公家责任保险在试点保障规模内全笼盖,并在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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