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5-10 00:31:48

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

人民网北京4月23日电(记者林露)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发文,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从2012年开始,“十二五”期间,每年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年度计划总增量中安排1万名左右本科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生源范围为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
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国家总体规划和部署,集中组织以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高校,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承担专项计划实施任务的高校,根据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专业为主招生;国家按贫困地区生源比例和专业需求等因素安排分省计划数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微博),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
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各地将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并严格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严防资格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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