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5-10 00:46:55

北大清华院长落选院士:国籍被认为是落选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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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毅,博士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资深研究员,学术副所长 美国西北大学神经内科学Elsa Swanson讲席 教授、Feinberg临床神经科学研究所研究主任。
中国青年报讯 《被高调》[查看原文],这是北大生命科学学院院长饶毅3月7日发表在科学网上的一篇博客。这篇博文迄今获得了近两万的点击量,且被转发引起广泛关注。
这篇博文的缘起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代表委员中的部分中科院院士,探究2011年院士评选中饶毅和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施一公落选的真正原因。
当时,在采访饶毅时,他先是提出没什么好说的,然后说:“除非有人有说法,我可以回复。”
饶毅和施一公所参评的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以下简称生科医学部)一共有128名院士,他们中有投票权的八九十名院士决定了谁能成为新科院士。在两会代表委员中,仅全国政协委员中就有12名生科医学部院士。
2011年的院士评选可能是近年来最受外界关注的一次,饶毅和施一公两个学界明星的双双折戟,引发了舆论对院士评选的热议。两人为何落选至今仍众议纷纷,有持“国籍说”的,也有持“回国时间太短说”的,还有持“私人恩怨说”的。
但截至目前,生科医学部除曾益新院士公开发表了外界看不出倾向的回应外,只有一位不愿具名的院士称是因国籍问题,而其他掌握有投票权的院士的声音暂付阙如。
两会上,中国青年报记者寻访了生科医学部具有投票权的数位院士,除两位不愿接受采访外,有3位院士对此发表了看法。但新科院士是由具有投票权的相关学部院士投票投出来的,一人一票,每个院士都是基于自己的理解和判断作出的决定。所以,接受采访的院士所列举的看法,没法代表其他院士通过投票作出抉择所依据的理由。
或许,这3位院士道出了两位优秀科学家落选院士的一些因素。但要探究饶毅和施一公落选的真正原因,必须逐个采访或抽样调查那些没有投赞成票的院士,而这是无法做到的。因此,他们为何落选院士永远是一个谜。
水平没问题,国籍被认为是落选的首要原因
对于饶毅和施一公的学术水准,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的院士都作出了正面评价,认为符合院士的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原副主任朱作言院士称:“我首先肯定,他们两个都是非常好的科学家,就我个人而言,他们的科学水平是毫无疑问的。”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孟安明院士称,对两人的水平,“学术上没有什么可争论的”。
某知名大学教授、中科院生科医学部不愿具名的A院士坦陈在院士选举中给两人都投了赞成票,“(他们)学术水平没问题,国内的科学家也都认可”。
此前,美国科学院院士、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晓东也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称,饶毅是国际一流的科学家。他甚至表示,“其学术水平不仅远在同领域的第二轮候选人之上,也高于部分院士”。
对于饶毅和施一公先后出局的原因,接受采访的院士们认为第一因素仍是国籍问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院士章程”均明文规定,院士候选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
孟安明院士说,饶毅在教育部那里是出了线的(饶毅属于由归口初选部门教育部推举的院士候选人),他也参加过教育部投票,“但是事实上当时存在一点问题——他们的国籍,在推荐的截止期还没有弄明白,虽然他申请放弃美国国籍,但是申请放弃,美国国务院那边要正式通知,同意你放弃(才算数)”。
朱作言院士也称,国籍问题“可能也有些影响”,“他们的中国国籍还在(办理)过程当中。如果一年以前就完成了手续的话,我估计情况会好得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12月,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执委会秘书长曹效业回应媒体称,两人落选院士与“国籍”无关。曹效业称施一公和饶毅的国籍没有问题,并称公安部给过一个函,说明从某年某月某日起,两人具有中国国籍,但相关手续还没有办完,中科院学部主席团经过讨论后,认定他们拥有中国国籍。
A院士说,虽然有部委出函说他们正在解决国籍问题,“第一轮大家还比较理解,认为他们正在办手续,也许等到证实以后,国籍问题就应该已经解决了,所以第一轮投票过后施一公上去了。施一公上去的时候也是非常危险的,饶毅排在下面,就卡住了”,没有进入第二轮。
A院士说,到了后面,大家对国籍这个问题还是有看法。“严格来说,没有解决就没有选举资格。施一公到了下一轮,等到投票的时候大家一讨论,国籍问题最终还是没有解决”。
但据了解,施一公到第二轮投票时已经出示美国国务院国籍取消通知。
饶毅2011年11月的博文指出,近十几年来,生科医学部还曾将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者选为院士、且迄今仍有不止一位院士未放弃外国国籍。
他在回应中国青年报采访时称,在院士候选表上,他本人出示的是公安部“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上面有公安部钢印。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这说明复籍证明是唯一能够证明入籍日期的法律承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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