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5-10 00:51:48

新疆高校2012年教育部不同意设置本科专业

本信息来自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850个本科专业,可自2012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401个本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考察的6个医学类本科专业,待考察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32个本科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39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大学040110S华文教育四年 39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财经大学(微博)020119H金融数学四年 39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财经大学110311S会展经济与管理四年 4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090107W种子科学与工程四年 4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里木大学110210W物流管理四年
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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