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5-12 23:44:07

[连载7]违章有若干种情况

9月17日 星期五 晴转阴
  
  今天跟公司一个有车的同事聊起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记录闯灯违章的事情(详见9月13日日记),同事告诉我,其实并不是因为我闯了红灯而被记录,很可能是因为我站错了车道,比如我想直行却停在了左转车道上,这样,当直行绿灯亮的时候,我从左转车道上起步直行,就会被电子眼拍摄记录违章。我觉得这种说法很有道理!我可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稀里糊涂地被记录了一次违章,幸亏同事及时告诉了我原理,否则我今后可能还会稀里糊涂犯同样的错误。
  
  由此也感悟到:其实交通违章,很多情况下并非是违章者有意违章,而是由于“不知道”。因此,如果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对违章者第一次的“一般违章行为”只做记录,不处罚,那才是体现了“不知者不怪”重要思想的真正意义上人本主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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