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6-25 14:41:40

2011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民事法律行为复习(7)

  无效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
  2、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和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1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民事法律行为复习(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