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6-25 14:41:40

201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学复习资料(32)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先例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有三种情况:一是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二是法人没有正职行政负责人的,可由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三是法人内部没有正副职务之分的由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人的分支机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根据法人的意志在法人总部之外依法设立的分部,其活动范围限于法人的活动范围。一般情况下,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的行为后果,由所属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推荐:
2012年成考民法概要知识产权复习资料汇总
2012年成人高考民法概要复习资料汇总
2012年成考辅导民法概要复习资料之绪论
2011成人高考专起点民法物权法复习要点汇总
2011成人高考专起点民事法律关系资料汇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学复习资料(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