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6-25 14:41:40

201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学复习资料(47)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指明一定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失效的根据。
  期限的种类:根据所附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所起的作用不同,可将期限分为延缓期限和解除期限。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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