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6-25 14:41:40

201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学复习资料(42)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1、在历史上,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法律地位相互消长,彼此脱离;在现代社会,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相互依存,构成民法的核心内容。2、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是通过履行义务实现的;就特定的民事主体来说,享受权利同时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只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明确约定时,才允许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为民事主体所控制或支配的,具有某种经济价值的自然存在或人工创造的物质财富。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物独立于从体之外。二、物能为民事主体所控制或支配。三、物能够满足民事主体生活或生产上的某种需要。
编辑推荐:
2012年成考民法概要知识产权复习资料汇总
2012年成人高考民法概要复习资料汇总
2012年成考辅导民法概要复习资料之绪论
2011成人高考专起点民法物权法复习要点汇总
2011成人高考专起点民事法律关系资料汇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学复习资料(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