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6-25 14:41:40

201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学备考资料(18)

  物权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消灭物权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民法物权保护方法包括:一、确认物权归属二、物上请求权 是指权利人在行使物权过程中遇到某种妨害时,享有的请求妨害人除去妨害,恢复物权效力的权利。物上请求权包括:1)请求返还原物。2)排除妨碍。3)请求停止侵害。4)请求恢复原状。三、债权请求权
  物权保护方法和债权保护方法的区别:1、根据不同。物权保护方法以物权存在为前提,适用民法关于物权的规定,债权保护方法以债权存在为前提,适用民法关于债的规定。2、适用范围和条件不同。物权保护方法只适用于对物权的分割,不以是否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而只以妨害物权行使为条件;采取债权保护方法即损害赔偿方法保护物权时,须以对物权损害已造成实际损失为条件。债权保护方法既适用于对物权的分割,又适用于对债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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