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6-25 14:41:40

201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学备考资料(29)

  用益物权制度,在各国物权立法体系中居于越来越显要的地位,逐渐成为物权法的中心。其中最为重视的有用益权、地上权、地役权和永佃权等用益物权。
  用益权的法律特征:1、用益权的客体不以土地为限。2、用益权是一种权能广泛的定限物权。
  地上权的法律特征:1、是以他人土地为标的物的不动产物权。2、以工作物和竹木的所有为目的。3、以利用他人土地为内容。

编辑推荐:
2012年成考民法概要知识产权复习资料汇总
2012年成人高考民法概要复习资料汇总
2012年成考辅导民法概要复习资料之绪论
2011成人高考专起点民法物权法复习要点汇总
2011成人高考专起点民事法律关系资料汇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学备考资料(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