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学备考资料(29)
用益物权制度,在各国物权立法体系中居于越来越显要的地位,逐渐成为物权法的中心。其中最为重视的有用益权、地上权、地役权和永佃权等用益物权。用益权的法律特征:1、用益权的客体不以土地为限。2、用益权是一种权能广泛的定限物权。
地上权的法律特征:1、是以他人土地为标的物的不动产物权。2、以工作物和竹木的所有为目的。3、以利用他人土地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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