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6-25 14:41:40

2012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笔记(3)

  形成权是指只需要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得法律关系得丧变更的权利。追认权的行使令越权代理行为有效;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令受遗赠人能够获得遗赠物;解除权的行使令租赁关系解除。ACD当选。催告权的行使仅仅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意思通知,不足以导致法律关系得丧变更,更接近于请求权。B,E不选。
  d. 抗辩权:永久性抗辩权、延期性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担保法)
  C. 绝对权与相对权
  a. 绝对权: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又称对世权,包括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b. 相对权: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又称对****,如债权。
  D. 主权利与从权利,专属权(矿藏、水流)与非专属权,既得权与期待权。
  5. 民事权利的保护
  a.公力救济;b.私力救济(自力救济),私力救济只能针对侵权行为。
  自卫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如属于正当防卫的有:家中狼狗咬死小偷,果园电网电死人(国家禁止私设电网),将小偷耳朵咬掉一块(超过必要限度),将小偷开的车的车胎扎破。
  6、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按份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担保法));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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