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6-25 14:41:40

2012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笔记(14)

E.终止:
  a.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依法被撤销。(二)解散。(三)依法宣告破产。(四)其他原因。
  b.注销: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c.清算:
  (一)解散或撤销:应当由其主管机关组织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二)被宣告破产:应当由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三)清算组织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参加对于涉及终止的企业法人债权、债务的民事诉讼。
  (四)以逃避债务责任为目的而成立的清算组织,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五)清算期间,该企业仍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仅在清算范围内活动。
  例如:A企业清算期,与B企业签订合同,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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