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6-25 14:41:40

201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重点复习资料(10)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
    1、必须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受到损失。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不一定都构成不当得利,主要有如下情况:
    1、履行首先上的义务而为给付。2、清偿未到期的债务。3、因不法原因而交付财产。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进行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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