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6-25 14:41:40

201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重点复习资料(12)

债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影响国家计划。
    2、订立合同所住所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3、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关闭、停产、转产、破产、或被责令停业而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由于一方当事人无过错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由于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6、由于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7、因国家新的法律颁布或政策变动,使合同不能履行。
    8、情事变更。
    债的变更或解除的程序:1、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债的程序。2、因当事人一方行使变更或解除权而变更或解除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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