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6-25 14:41:40

2012年成考专升本民法重点复习资料(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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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二)保证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1、保证人为公民仆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保证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原则上企业法人可对外独立承揽保证责任。其他法人组织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对外保证要受到如下限制: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使用外国两点论或国际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三)保证人对承揽保证责任须有真实的意思表示。
    (四)保证合同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五)保证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而赋予债权人依据一定的程序或方法,实施一定的行为以保持债务人财产的完整,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的实现,即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作为实现债权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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