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1:00:37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高级会计师考讯】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商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的产品和为转售而购进的商品,如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商业企业购进的商品等,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原材料、包装物等,也视同企业的商品。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这一条件是指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商品价值增值或通过使用商品等产生的经济利益。
  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形式,同时考虑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如果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销货方承担,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经济利益也不归销货方所有,就意味着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
  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如大多数零售商品。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未交付实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了次要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有时,已交付实物但未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未随之转移,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商品。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对售出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既可能源于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也可能与商品的所有权没有关系。如果商品售出后企业仍保留有与该商品的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则说明此项销售商品交易没有完成,销售不能成立,不能确认收入。同样地,如果商品售出后企业仍对售出的商品可以实施有效控制,也说明此项销售没有完成,不能确认收入。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商品销售价格通常已经确定。但是,由于销售商品过程中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存在商品销售价格发生变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商品销售价格未确定前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销售商品的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应当结合以前和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政府有关政策、其他方面取得的信息等因素进行分析。企业销售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承诺付款,通常表明满足本确认条件。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如库存商品的成本、商品运输费用等。有时,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够合理地估计,此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已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负债。
  企业在运用以上五项条件进行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时,应当分析每项交易的实质。只有交易全部符合这五项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
  1.下列商品销售,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有证据表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除外: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确认收入,待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通常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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